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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,“达人探店”“种草分享”“网红测评”等内容在社交平台很常见。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,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。4月27日,江苏省消保委提醒:届时若“种草笔记”附加商业购物链接必须标明“广告”。
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把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“达人种草”“达人测评”“达人探店”“达人分享”等商品或服务推销形式明确界定为广告,要求种草者以显著方式标明“广告”,迈出了规范种草式营销的第一步。
把“带链种草”纳入广告监管围栏有其积极意义,一者,有助于商家或种草者看清种草的责任边界和底线,增强自律意识,规范种草行为,规避种草问题点、风险点;二者,给市场监管部门、消协以及平台等提供了监督依据,增强种草监督的规范性、准确性、全面性,优化种草监督效果;三者,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,提升消费者对种草广告的辨识能力,引导消费者客观理性消费。
下一步,监管部门、消协、相关平台、商家、博主、消费者等主体应积极认领责任,形成合力,推动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地,让“带链种草”真正成为依法种草、诚信种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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